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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一、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新股上市股數25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52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3年7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481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二、茲將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上市股票:普通股60,7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07,500,000元。(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25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520,000元。(三)增資後上市股票:普通股61,00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10,020,000元。(四)未達既得條件前股份權利受限情形:1.未達既得條件前,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2.未達既得條件前,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參與配股、配息、現金增資認股及表決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3.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合併公司員工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或保管,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或保管銀行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五)發放暨上市日期:本次增資新股訂於民國104年6月30日(星期二)發放暨上市,並採無實體發行。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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